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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0章 周云:我发誓我真的想大家都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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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跳车案,大概在20年的时候广州有一起跳车案,醉酒男子因为支付车费问题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,出租车司机就说那你不给车费的话我把你再拉回原地。

然后在这个过程中,后面坐的这位醉酒男子说了两次自己要下车,司机没理会,跳车了,重伤二级。

最后的判决是,司机无罪,检察院抗诉,二审还是无罪。

法院是这么说的,本案系因被害人拒绝支付车资引起的,被害人的损伤亦是其自行从车后座车窗跳出所致,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有危险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。

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过失,客观上没有实施直接致被害人受伤的行为,其驾车行为与邓某的损伤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,无罪。

还有一句话,被告人不具有阻止被害人自行跳车的可能性。被告人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,其与邓某之间形成了承运关系,其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但不能片面强调司机对乘客的义务,而忽视了乘客亦负有支付车资的义务。

所以看到了吧,如果判决书都被发到网上被各种审视的话,那问题可就太多了。

扯远了,林大风这边到还好,开口道:“什么意思,啊我就犯罪了?这有点太不公平了吧?我……

他总算是还有点脑子,没有直接承认那个证据确实是伪造的,事实上他现在也不理解,为什么自己伪造了一份证据,就要把自己给送进去了。

他之前可是和连律师询问过的,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不可能犯罪。

旁边的连律师赶紧捂住了他的嘴,开口道:“咳咳,审判长,我认为原告代理人所说有问题,年终奖就应该是一种福利待遇,根本不能被认定为劳动报酬。”

“给不给,怎么给都是公司自己决定的,经营好了就给,经营不好就不给,这怎么看都不可能算是劳动报酬的。”

但其实他心里现在也有点慌,因为这个还真的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报酬。

林大公司的年终奖有点不太一样,它其实是每年都发的,为什么,因为就是把平时应该发的一部分提成截留下来,然后年终一起发。

事实上很多公司都是这种做法,工资绩效可以减少,加大年终奖,以此来增加沉没成本。

很多员工到了年底实在干不下去了想离职,好啊,离职了你的年终奖就没了。

而真的说起来,年终奖占收入至少一半。

这些东西连律师是知道的,因为他作为公司的长期法律顾问,之前就参与过劳动合同等材料的编写。

所以如果公安机关真的介入调查了,那问题都会浮现出来。

也因此,他现在必须咬死了,绝对不能被认定为劳动报酬!

周云这边已经懒得说话了,他这边又是举证又是提问说了一大堆,就是要证明这里的年终奖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。

如果被你这么一句话就辩赢了,他还混什么啊。

普通律师的话,人家法官确实一句话就能不予采纳,但周云不一样,就算是不予采纳,你也得给他说个理由出来的。

审判长听了连律师的话都不由自主地摇摇头,这都什么跟什么啊,憋了半天就这么一句话来回说是吧?

终于,审判长敲响了法槌:“本案暂时休庭!”', ''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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