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景沅走上前去,用自己的拳头跟御麦棒子比了比,大小差不多。
傅寒洲笑着扯开御麦的包衣,粒粒金黄,轻轻用指尖掐一下,御麦粒还能迸出汁水。
李景沅跟着上手触碰那金黄的颗粒,好奇道:“妹夫,这御麦成熟了吗?”
“咔擦”一声,傅寒洲索性把整个御麦棒子给拽下来,去掉包衣,又是“咔擦”一声,一分为二。
傅寒洲把靠近尾部的那半截递给李景沅,他说完就咬一口:“小郡王,尝尝看。”
额,李景沅迟疑片刻,将信将疑地学着傅寒洲啃上一口,登时两眼放光:“妹夫,这,这御麦怎么这么多汁水?甜滋滋的,吃起来跟桃子也没多大差别。”
听到这么夸张的形容,傅寒洲摇头失笑道:“小郡王,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?熟透的桃子甜美多汁,这御麦生吃的时候就是吃第一口觉得好吃,多吃几口就觉得满口渣。但水煮之后,御麦棒子倒是不失为美食。”
李景沅停下啃御麦的动作,眼睛一扫,相中六个大棒子:“妹夫,我们摘六个御麦棒子回去,让小珍姐煮来吃。”
傅寒洲没有反对。
这块御麦田足足有一亩多,摘六个御麦棒子回去,跟九牛取一毛也没差别。
反对是不会反对的,只不过呢,傅寒洲从小穷惯了,哪怕他如今吃穿不愁,依旧十分节俭,物尽其用:
“小郡王,这御麦杆尖尖儿是甜的。咱们掰下来,带回去给小鱼儿啃着玩儿,绿叶子带出去喂马。”
听完这话,身为天潢贵胄的李景沅也不嫌弃傅寒洲穷酸小家子气,反而竖起大拇指夸道:“妹夫,你想得真周到!”
二人俱是手脚麻利的人,七株御麦被连根拔起,平整土地才离开。
李景沅原计划去军堡附近转一圈,这会儿心里记挂着水煮御麦棒子,当即调头回总兵府。
恰逢虞渔从练武场回来,李景沅高兴地吆喝道:“小鱼儿快来,小郡王叔叔有新鲜吃食给你!”
虞渔胖嘟嘟的手握着御麦杆尖儿,没看出什么东西,嗅了一下,一股臭青味:“这绿杆杆是什么东西呀?咱就这么直接吃?”
“嗯嗯,小鱼儿快试试看。”
李景沅眼珠子不转地盯着虞渔,他只掰掉外头那层皮,还没来得及咬上一口,小鱼儿就回来了。
嘿嘿,正好让小鱼儿试试毒。
虞渔浑然不晓得成年人的狡诈,她试探性地轻轻咬了下,嗯?
不苦,也不甜,淡而无味。
她不信邪地又咬上一口,一股甘冽的清甜盈满口腔,让她开心地眯眼笑:“小郡王叔叔,这甜杆儿真好吃!”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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